2019毕节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区)教育科技局、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各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全市计划招收普通高中53200人(不含威宁县13000人)、中等职业教育5320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含毕节市所辖各中职学校和市外中职学校在毕节市的招生数,不包含威宁县)。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具有我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年龄、婚否不限。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考。非我省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籍方可报考。
三、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户口簿及身份证到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指定的各学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85元/生),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文化及体育统一考试。
1.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
2.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往)届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
3.单报中职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可以不参加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持初(高)中毕业证书直接到相关中职学校联系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有特殊要求的学校除外)。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1.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其他普通高中由各县(区)招生办统一择优录取。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各乡(镇、街道)按原县(区)行政区划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的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第二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志愿设置个数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结合各县(区)实际需求制定。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学校代码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各县(区)招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录取规则或方案,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必须达到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
5.各级县(区)教育科技局、各相关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不得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配额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受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以初高中衔接班名义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等各项违规费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内进行。
6.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各县(区)招生实际,指导各县(区)划定各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小编总结
同学们一生当中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考试,这只是其中一个小插曲而已,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放轻松,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就好以平常心对待中考。同学们对中考的招考政策一定要及时关注,家长们也要放在心上。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大家要抓住机会,不要让它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