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中考的时候地区选择很重要,如果是本地区的学生,可以减少很多的担心与心里紧张,因为家人都在身边,中考考试也可以轻松应考,但如果是去外地考试,一般都会有老师带队,但同学们几乎都是单枪匹马的进行考试,有紧张以及出现突发状况也只能找老师,不一定能够及时的解决,因此同学们自己要做好中考的准备。
邯郸市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主城区户口或符合流动人口条件(具有居住证和父母双方一年以上务工证明)并且具有主城区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报名。
(2)在外省、市借读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证明信和户口本到社会报名点(主城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十三中)报名。
(3)往届生带主城区户口簿、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社会报名点报名。
(4)非主城区户口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各县(市、区)必须妥善安排,做到与本县(市、区)考生一视同仁。
(5)高中学生(含休学)不得报考。
报名方式:主城区中考实行考生持二代身份证网络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邯郸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要求
1.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2.招生范围。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限于主城区范围招生,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限于本县(市、区)范围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7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经批准的树人班、宏志班、珍珠班、北外精英班、北外领航班、汉青班等按规定面向全市招生,但要严格控制分数和比例,分数线以外学生一律不准招生。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邯郸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办法
1.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2020年,各县(市、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全部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7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公办学校(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山区第一中学、武安市第一中学、魏县第一中学),除5%自主招生计划外,其他公助生招生名额全部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备案。
主城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指标除5%自主招生计划外,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按照一校一线的原则,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网上志愿、最低控制线和具体指标数确定分配生名单,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2.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升学包括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三方面的成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录取依据。基础性发展素质的七个维度评价达到3A以上等级、但不能有D等级,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资格;基础性发展素质的七个维度评价达到2A以上等级、但不能有D等级,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维度的等级均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资格。创新实践成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附加分项目。
初中试点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转化为分数,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升学成绩整合,作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依据,择优录取。6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价工作,按要求上报。评价办法按照《邯郸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邯教基〔2013〕7号)要求进行。
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117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4.普通高中试行多样化的招生办法。应结合各县(市、区)和主城区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如特长生、优秀生的推荐,薄弱初中的扶持政策等。普通高中学校可视情况对条件相当的学生组织必要的加试,但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城区由市教育局负责)批准。加试内容应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了解学生初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成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方案、科学实验报告等。学生的加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小编总结
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需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其户籍迁入流入地时间满1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以来在流入地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