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进成都市第五十七实验学校
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宣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化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落实好我校教育惠民“三免一补”政策。
一、“三免一补”具体内容
“三免”是指免除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
“一补”是指对寄宿制学生生活给予补助。
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以及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学杂费收费标准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享受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要求,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也就是说已经在我校就读,并学籍也在我校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