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导报》等媒体开设“四川教师风采”宣传报道专栏的通知
“四川教师风采”宣传报道专栏的通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四川教育报刊社: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教师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坚守信念、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辛勤耕耘,为万千学生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充分展示新时期我省教师阳光美丽、爱岗乐教、无私奉献的新形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四川省教育厅决定在《教育导报》等媒体开设“四川教师风采”宣传报道专栏,持续报道我省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宣传报道专栏由四川省教育厅开设,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办公室,四川教育报刊社《教育导报》联合承办。
二、专栏主题
四川教师风采
三、专栏内容
发掘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通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四、工作流程
(一)遴选推荐:5 月中旬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高校组织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遴选,各市(州)推荐优秀教师 2
—3 名、各高校推荐优秀教师 1—2 名(推荐要求见附件 1)。特
别优秀的不受推荐时间、名额限制。推荐时一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 5000 字)。
(二)深入发掘:5 月下旬开始,四川教育报刊社《教育导
报》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进行筛选,并通过采访深入挖掘各地各校推荐教师优秀事迹,确定宣传报道对象及先进事迹。
(三)报道展示:6 月中旬开始,《教育导报》等媒体开设
“四川教师风采”专栏持续宣传报道我省优秀教师风采。特别优
秀的向《中国教育报》等其他媒体推荐报道。
(四)集中展评:12 月份,《教育导报》等媒体设计专门页
面,集中展示当年报道优秀教师的风采,并发动全社会关注、点评、投票;教育厅综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 10 名典型代表,颁发证书,并将先进事迹收入省师德典范库,列为师德培训案例。
从 2018 年起,每年 3 月底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完成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遴选工作并向四川教育报刊社《教育导报》进行集中推荐,特别优秀的可随时推荐;《教育导报》等媒体按照工作流程持续进行深入发掘、报道展示和集中展评,教育厅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办公室负责活动组织,四川教育报刊社《教育导报》负责具体承办。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推荐标准客观、公正推荐优秀教师人选,积极配合相关媒体做好相关工作。要注意侧重遴选扎根教学一线,特别是长期坚守在艰苦偏远地区和乡村学校的教师;要深度挖掘推荐教师的先进事迹,注重反映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在确保事迹真实的基础上,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事迹感人;要注意及时关注、转发《教育导报》等媒体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报道,积极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四川省教育厅
2017 年 4 月 25 日